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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一中院成立审判程序机构

2000-04-22 来源:光明日报 通讯员 马达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4月21日电为了保证审判质量和司法公正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的审判程序机构,于日前正式开始运行。

程序机构的职能,是把以前由主审法官一手揽办的立、审、执环节中的程序内容纳入程序机构的执行范围,主要包括立案、送达、保全、证据交换、排期等。同时负责一切从属于案件审判的司法辅助性工作,主要包括准备审判法庭、案件的上呈、送查、归档等,也要对审判流程进行全面监督。

程序机构的建立,将给审判工作带来重要变化:缩短审判时间,提高审判质量;保证判案公正,防止暗箱操作;深化公开审判,树立程序权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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